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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机构名称 |
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 -(京)- 029 |
项目名称 |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3×108m3/a |
业务范围 |
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开采业 |
合同期限 |
2022.12.31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23.12.1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杨平生 |
王富宝 |
钱丽娜 |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范旭波、贾颐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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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范旭波、贾颐昆、王鹏飞、李晨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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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察人员 |
勘察时间 |
勘察任务 |
杨平生、范旭波 |
2022.1.19-1.21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 |
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
安全评价的对象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
评价范围:该工程地面产能规模为3×108m3/a,其中
场站:新建井场101座,单井567口;新建集气站1座;35kV变电站1座;
管线:采气管道总长85.82km,集输管道总长0.8km,集水管道总长74.86km |
评价项目
其他信息 |
无 |
评价结果 |
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对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进行了系统的检查分析,包括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并从工程涉及的总体布局和常规防护措施、防火防爆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强制检测安全设施、电气系统、防雷与防静电安全设施、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该工程的手续齐全,安全管理到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工程安全专篇提出的对策措施均按照要求进行落实。
(3)该工程生产装置区及辅助生产区,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6号公布,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3号修正)、《煤层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防火规范》(NB/T 10045-2018)、《煤层气地面开采防火防爆安全规程》(AQ1081-2010)的有关规定。
(4)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较为先进,试运行过程连续稳定,基本符合设计的产量和产品质量指标。
(5)该工程的设备、设施配备合理,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善,能够有效的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
(6)生产工艺过程密闭性好,设备布局顺畅,应急救援设施基本完善。
(7)企业具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安全管理水平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8)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并发布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级能够定期组织演练,基层站场级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充足,满足项目应急救援的需要。
(9)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的安全设施齐全、完善、有效,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正常、安全、可靠,应急救援能力满足项目需要。
(10)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该单位已经整改。
综上所述,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并有成功的运行经验和管理经验。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现场勘察
照片 |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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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照片 |
周边环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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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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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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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环境(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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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鄂东气田大宁-吉县区块吉4-吉10井区煤层气3亿方开发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